“请勿在广告中插播电视剧!”
这是前些年流传于网络的一则笑谈,网友们借该玩笑暗讽各大电视台广告频繁,致使人们常常分不清,自己到底是在看剧还是在看广告。
有的电视台还发明了一记阴招:在电视剧精彩时赶紧插播广告,让观众们舍不得调台,只得硬着头皮看完广告,更有甚者还会在电视剧行将结束时插播广告,使得观众们看完冗长的广告后,等到的竟是苍白的片尾曲部分,令人大为光火。
在这样的“民怨”下,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广告治理政策,让各大电视台不敢再如以前那般猖狂,然而,卫视广告才刚得到解决,新的“广告劫”又出现了,那就是“电视的广告”。
至于电视的广告究竟为何物,且让我们从广告本身说起。
电视广告和电视的广告
广告,这既可以算作名词,也可以当做动词,其全称为“广而告之”,本质就是一种宣传行为。
目前世界考古界对广告起源的论述,仍存在一定的争论,有人认为最早的广告源于古埃及,也有人认为起源于华夏古文化,可谓是众说纷纭。
不过,能够确定的是,广告在中国古代的运用确实要宽泛得多,细数古代典籍,我们不难发现有如“王婆卖瓜”和“楚人自相矛盾”这样的个体经济广告,也有如“商鞅徒木立信”这样的家国宣传,可见广告的形式非常多样,对社会发展也有正向作用。
当然,这种正向作用的存在,也使广告开始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,尤其是广告的渠道开始变得宽广,毫不夸张地说,现在只要有人看的地方就会有广告。
但广告数量的增多,真的还能让它继续保有先前所说的正向作用吗?
显然,正如古言所说“物极必反”,铺天盖地的广告已经让它的正向作用逐渐失效,甚至还有向着扰民方向发展的趋势,而最好的证明就是电视广告和电视的广告。
电视广告就是前文提到的卫视广告,它一般是由电视台所发布,插播于各大卫视的节目空档中,这种广告形式在折磨了广大观众后,已经得到了有效治理。
毕竟,如今的电视广告大多都以“冠名”形式出现,即电视剧开播前提一句,之后观众就能看完一整集电视剧,比例相对合理。
然而,就在人们感叹广告时间有所缩短时,电视的广告出现了。
电视的广告,顾名思义,就是电视机自带的广告,一般出现在电视开机时,有时也会出现在智能电视点播和投屏的时候。
这听起来可能没什么问题,但需要注意的是,这种广告形式并不受电视台节制,它的时长和比例完全掌握在电视机厂家和互联平台手中。
在这样的设定下,观众新的噩梦就降临了:打开电视就先来个15至30秒的开机广告,等开机广告播放完,再来个10秒的推送广告,如果你想要通过电视平台播放电视剧,那不好意思,必须再给安排一个30至90秒的广告。
如果把电视广告的各种插播比喻成酷刑折磨的话,那电视的广告无异于“凌迟”,厂家和商家会利用各种空档和碎片化的时间,来尽可能地插入更多广告。
更令人绝望的是,这种广告还很难关闭,先前有人曾走访过市面上的各大电视品牌,据品牌销售透露,这些电视的广告并不能自主关闭,若想关闭就需要向厂家申请,由厂家在后台操作。
显然,这个“申请”就大有学问了,有人尝试过在网购平台与厂家客服沟通关闭广告,但对方直接回绝了这一要求,这意味着,消费者只能老老实实地把广告看完,才能继续接下来的操作。
看到这里,有人可能会问:电视厂家这么猖狂,为什么不用先前的办法整治他们呢?
会员制:广告的杀手锏
事实上,用治理广告的办法来整治它们,其效果可谓是微乎其微,而核心原因就在于电视还留有一个杀手锏,那就是会员制。
会员制是版权制度的衍生品,在二十一世纪初时,我国对于作品版权的保护非常模糊,致使市面上盗版横行,大家根本不愿花高价去购买正版。
为了能保护原创者的合法利益,我国在2008年至2012年间,加强了对版权的保护,也加大了对盗版作品的打击。
这一套举措让平台的运营逐渐走向正规合法,即转载他人作品时,需要向其支付版权费用,或者申请转载权限。
当然,这合理合法的版权费,在各大平台的眼中也是一笔不小运营成本,因此,以酷狗和优酷为代表的一众平台,就开通了付费制播放,人们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,才能点播音乐和视频。
但付费制市场的竞争很强烈,且不具备客户黏性,不少消费者往往不固定于单一平台,而平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,就推出了会员制。
简单来说,就是支付一笔会员费后,就能成为该平台的会员,从而享有平台内所有作品的点播权。
会员制的出现,让平台获得了大量固定客户,同时,初期的会员也比较良心,不仅拥有超多权限,所能点播的作品数量也没有上限。
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一切就有所改变了,首先是会员广告的加入,使得会员也难逃看广告的厄运,这引起了不少人的抗议。
其次,各平台对点播权限又进行了新一轮的划分,比如黄金会员能够点播的作品数量和清晰度,就明显不如白金会员,甚至在面对一些刚上映作品时,会员还需要再次购买观影卷。
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,各平台还对终端会员进行了区分,比如手机端和电视端的会员就不共通,这意味着,消费者如果想在电视端进行点播,那就需要额外再缴纳一笔不菲会员费。
而且,平台为了逼迫消费者加入电视端会员,还限制了手机端对电视的投屏功能,比如在投屏期间插入广告,或者干脆取消普通会员的投屏功能,若想继续使用就要重新开通会员。
当然,平台如此不公平的“区别对待”,也致使已开通会员的消费者大为不满,不少人开始查阅服务协议和相关法律,希望能借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。
但遗憾的是,一众平台早已捷足先登,他们几乎都在会员权益中强调:电视投屏属于电视端的服务,这意味着,手机端会员并不具备免费使用该功能的权限。
不过,也有消费者提出不一样的观点,即手机投屏属于手机自带功能,不应归属于平台界定的电视端。
不得不说,这条观点确实很有说服力,但众平台却选择了无视,继续摆出一副店大欺客的态度,反正看广告和开会员必须二选一,要么看广告点播部分作品,要么开会员看部分广告。
对此,无数消费者都表示不能接受,可现在的影视作品和歌曲都早已被垄断,几乎所有作品都会以付费和会员观看的形式在各平台上架,很少有剧作能免费点播,所以如果消费者不低头的话,那简直就是无剧可看。
可电视厂家和点播平台也正是拿准这一点,才敢如此肆无忌惮,因为无论是广告投放,还是会员的收费,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收益,而人们只要想看剧作,就必须二选一,这对厂家和平台而言都不亏。
而且,为了增多收费的名目,电视端又将体育和少儿系列单独列出,这意味着,家中如果有体育爱好者和儿童的话,那家庭就必须要再多开一份会员,否则,消费者就无法点播体育赛事和幼儿动漫,这可谓是对会员的层层加码,让人防不胜防。
当然,这种不厚道的做法,也导致不少年轻人选择“舍弃”电视,大家宁愿躺在沙发上抱着手机看剧,也不愿选择观影体验更佳的电视,这听起来有些荒唐,但也反映出电视平台的离谱。
因此,如若再不整治电视平台的会员和广告,那电视或许就真的走向“无救”了。
参考资料:
《会员投屏需加钱 爱奇艺“套娃式”收费合理吗?》——–中国新闻网
《爱奇艺更改会员投屏收费标准,还有谁在悄悄拒投“大屏”? 》——-长沙晚报
《多数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不能取消,消费者别无选择?》———北京日报
《投屏要另外收钱?网友怒批!最新回应来了》———澎湃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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